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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9974 发布日期 2019-02-01
        发布机构 宣传部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 文     号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02-01  |  发布单位: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具体部置,制订我区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做好区委中心学习组的服务工作;组织党在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以及国际国内形势、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和实施全区新闻宣传工作规划和意见,实施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规划和管理全区新闻网络建设;研究与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精神产品及文化市场。具体职责:

          1、负责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并对全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订干部理论教育计划,组织辅导,考核理论学习效果。

          3、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负责组织全区形势任务政策教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宣传工作。

          4、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研讨活动并推广研讨成果。做好社会舆情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5、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大经济宣传力度,扩大对外宣传领域,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协调和管理全区网络舆情工作。

          6、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7、负责指导和协调文化体育部门的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

          8、加强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宣传干部的培训。负责政工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9、抓好部门内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办好宣传刊物。

          10、完成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宣传部是区财政独立核算部门,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宣传部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在职实有公务员人数10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 区委宣传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区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区委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

          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93.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693.87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280.17 万元,项目支出413.7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693.87 万元。其中:

          (1)本年预算 693.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4.5 万元,增长0.65%。一是增加基本支出3.5万元,占比77.7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调整;二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1万元,占比22.22%,其中:铸魂工程经费和机动经费合计增加1万元

           (2)上年结转 0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80.17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413.7 万元。其中:

            新闻宣传经费(绩效) 13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主流媒体新闻宣传,展示青山好形象,传播青山好声音,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促进凝神聚力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在中央、省、市各新闻媒体刊(播)发新闻稿件,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顺应融媒体发展趋势,做强新媒体宣传,加强建设青山政务微博、“美丽青山”、“青山红色引擎”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微系列”传播载体;唱响“青山绿水红钢城”,展现青山转型发展新形象,策划推出以“青山绿水红钢城”为主题系列新闻宣传,为转型发展中的青山凝心聚力、提振士气。      

          政治理论武装及文化建设经费(绩效)4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理论武装建设,定期举办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高层次的辅导报告会,推进全区二级中心组举办各类学习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的理论宣讲和百姓宣讲活动;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读书之城建设、推进艺术之城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快建设文化小康。

          文明创建经费(绩效) 28万元,主要用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指导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村)创建活动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大日常督察督办力度,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十大工程,抓好负面清单日常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城区文明程度稳步上升;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弘扬志愿精神,深化“志愿者之城”建设。

          铸魂工程经费(绩效) 18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铸魂工程”系列工作,按照区委深入推进“铸魂工程”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区人民举精神之力量、立精神之支柱、建精神之家园,以铸魂促铸城,深入扎实开展“铸魂”系列工程“七个”系统工作,建设“青山绿水红钢城”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机动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机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0.1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56.48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253.6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 23.69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 0 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宣传部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693.87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4.5 万元,增长0.65%。一是增加基本支出3.5万元,占比77.7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调整;二是增加项目经费支出1万元,占比22.22%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 693.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3.8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0万元,占 0 %。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 6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0.17 万元,占 40.38 %;项目支出413.7 万元,占59.6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6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0.1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3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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