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9358 发布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9  |  发布单位: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附件1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出租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区分工有关规定,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以及全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房地产市场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负责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核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房服租赁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
          (七)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等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房星的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危险房屋管理,指导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全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有关房屋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 
          (十)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房管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会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区内房产档案管理和住房信息查核工作。
          (十二)按规定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放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协会的工作。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决策部署,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已进社保)。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5,359.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131.24万元,增长391.6%,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保障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4,800万元,本年全部支出用于购建公租房;二是军运会立面整治工程相关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35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59.0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35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7万元,占本年支出0.7%;项目支出45,058.48万元,占本年支出9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59.0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131.24万元,增长391.6%。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保障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4,800万元,本年全部支出用于购建公租房;二是军运会立面整治工程相关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16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938.83万元,增长346.1%。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保障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4,800万元,本年全部支出用于购建公租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166.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2.34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4万元,占0.1%;卫生健康(类)支出26.18万元,占0.1%;城乡社区(类)支出4,538.65万元,占11.0%;住房保障(类)支出36,023.73万元,占8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41,16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5.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编制本级预算支出,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本年总支出中基本支出300.57万元,项目支出40,866.0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住房保障支出36,011.36万元,其中购买公租房34,800万元;青宜居小区维修整治支出2,904.82万元;红色引擎工程专项经费533.45万元;政务中心房产窗口经费115.82万元,我局设在行政审批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外包给专业公司;房管综合管理业务费6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巡查、危房巡查、房产档案影像化扫描。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3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区内同级预算单位划转而来的调剂指标由本单位列支,主要包括红色引擎工程专项经费533.45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8万,维稳工作经费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1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3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编制本级预算支出,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其中:市财政下拨青宜居小区维修整治专项经费2,904.8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37万元,支出决算为36,023.73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22.37万元,上级下达的保障房专项资金支出36,00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35.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上级下达的保障房专项资金支出,一是市财政追加下达保障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4,800万元,全部用于购建公租房;二是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1,201.36万元,用于公租房运营维护和发放租金租赁补贴。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9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019年本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

        2019年度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92.41万元,本年支出4,192.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192.41万元,主要用于军运会立面整治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95.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费使用效果优良,评价为优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政务中心房产窗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5万元,执行数为1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0.8%。主要产出和效果:我单位设在行政审批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岗位外包给专业公司。

        2.房管综合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聘请专业公司对全区物业小区服务质量开展日常巡查、房屋安全投诉处理和危房鉴定,对住房保障档案、产权交易档案进行影像化扫描并制作成电子档案保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3万元,比2018年减少1.1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机关工勤1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9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02.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6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咨询电话:027-86342916。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保障性住房 

        2019年我区保障房绩效目标为: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目标3600套,基本建成1600套,分配入住16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1500户,建设筹集公租房2900套,建设筹集大学毕业生保障房0.68万平方米。年底,已完成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3633套,为目标的101%;基本建成1718套,为目标的107%;分配入住1718套,为目标的107%;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288户,为目标的219%;建设筹集公租房2915套,为目标的100%;建设筹集大学毕业生保障房0.78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15%。

        已完成

        2

        军运会建筑立面整治 

        共负责5条线路房屋立面整治工作:其中,基础保障线路2条,重点保障线路3条。按《导则》要求,5条线路共需整治房屋1432栋,截止8月30日已完成房屋整治1432栋,为目标进度的100%。 

        已完成

        3

        D级危房治理专项目标 

        按照市级绩效目标,我区1-12月D级危房为零的目标已完成。我局房屋安全管理站负责统筹全区危房工作,通过依托房屋安全鉴定公司进行专业鉴定管理和对房管专干的指导调度,对全区危房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处置,确保全区D级危房为零。 

        已完成

        4

        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我区1-12月扩大老旧小区“红色物业”覆盖面工作已经完成。

        已完成

        5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0亿元,占全区总投资的60%左右,完成拼搏目标95亿元的105%。二是在全市房地产市场降温明显背景下,我区市场价格保持平稳,全年销售面积73万方。房地产从业人数及劳动报酬分别增长15.7%、18.2%。三是坚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商品房纠纷化解工作,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25次,积极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四是以打击传销及扫黑除恶工作为依托,加强对经纪机构管理,开展巡查35次;简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做到网上办、马上办;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23家,全区共有备案经纪机构273家。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房管局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