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8年度青山区食药监局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食药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区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食药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管理,畜禽疫病防治、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负责农药经营许可,农药经营上岗证核发,占用农产品基地堆放、处置废弃许可,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
(3)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重大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5)依法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零售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
(6)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7)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8)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负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动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
(12)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街道(管委会)、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区食药监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食药监局总编制人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事业编制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在职实有人数70人,其中:行政53人,事业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区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区食药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0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万元,占本年支出71.96%;项目支出675万元,占本年支出28.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占6.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万元,占87.25%;住房保障支出152万元,占6.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其中:基本支出1732万元,项目支出675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后勤保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的保安、保洁、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等方面的支出,基层监督所的办公用房租赁支出,金财网络使用年费;农产品质量安全150万元,主要用于畜产品、蔬菜、水产品、食用菌、水果等检测支出,对全区重大动物疫病进行防控,动物养殖、聚集、经营、宰杀等场所的防控、检疫、消毒、免疫、检查、无害化处置,畜禽春秋两季防疫免疫工作等检测支出;餐饮培训、三网建设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针对全区餐饮经营者进行不定期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全区继续开展食品三网建设(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7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及打假办案等工作,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打假办案等工作;食品药品监察协理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食品药品监察协理人员支出和工作支出;食品药品检测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我区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抽验,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保健品、化妆品的抽验,提高现有检验能力,购置抽验试剂及易耗品;化工区食药局划转专项工作经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化工区各项日常专项工作经费;中央级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68万元,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万元、离休人员活动经费、城管维护日常管理经费共计1万元,2018年市级食品药品机关工作经费1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食药监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食药监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5%,比年初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保养维修支出减少,车辆保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燃料费6万元;维修费4万元;过桥过路费4万元;保险费4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下降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下降14.2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养维修支出减少,车辆保险支出减少。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食药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7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费使用效果优良,评价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区食药监局今年在区属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根据市局要求各区食品抽检按照3份/千人安排计划,食品抽检是加强源头治理把好“入口关”的重要手段,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保障。完成计划内1765批次,同时要积极应对投诉举报、上级临时任务、专项整治、复检等突发性抽检工作任务。2018年食品药品检测项目的实施,对青山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良好影响,明显提升了青山区食品药品检测安全水平和公共卫生健康水平,服务对象对该项目满意度较高。
2018年我区的食品药品检测工作进行了公开招标工作,招标预算67万元,中标价63.68万元。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全年实际支出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好地完成了食品药品检测专项经费项目目标任务,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和进度完成。促进了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明显提高,促进了青山区社会效益和市民幸福指数的提升。
附件:食品药品检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食药监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万元,比2017年增加17万元,增长21.79%。主要原因是结构性的调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食药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食药监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2、完成重要节日活动保障工作
3、推进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
4、上报药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
5、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及动物防疫工作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2018年我局聚焦行业风险,主动查找问题“点源”,集中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854人次,执法车辆1128台次,检查各类食药经营户4091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63份,有力净化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全力完成重要节日活动保障工作
全年共完成中高考、台湾周、元旦春节、清明节等6项重大节日活动保障工作,高标准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和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三)有序推进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
我局进过走访调查、上门服务、重点跟进等措施大力推进。截至目前,除3家学校因拆迁等原因暂时不能安装外,已全面完成现有63家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视频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100%。
(四)认真上报药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
通过定期督查、现场交流、专题培训等措施,协调解决上报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并鼓励较大医疗机构将此项工作列为单位的全年绩效项目。截至目前,辖区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35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62例,上报化妆品不良事件28例,均已完成市食药监局下达的工作指标。
(五)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及动物防疫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春节、高考等重要时间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并开展了农资打假、夏日农药等4个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畜禽春秋两防工作,共完成78422头(只/羽)畜禽的免疫任务,免疫密度100%。积极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全面排查生猪养殖户、农贸市场及肉品超市,累计发放消毒药水200余箱,宣传资料200余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保健食品之外的食品安全监管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武汉市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配合区财政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武汉市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测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办法》(总局11号令)、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6年版)》、《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的意见》、《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要求,2018年区食药监局为科学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计划,提高抽检效率,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险因素,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控制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定了食品抽验专项经费项目。
该项目抽检的重点品种为本地获证生产企业重点品种;国家卫计委、国家总局公布的违禁添加剂品种;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项目;武汉市民依存度高的品种及节令、季节性品种。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1)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1799批次;
(2)完成及时率100.00%;
2.效果目标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0;
二、项目绩效分析
(一) 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办法》(总局11号令)、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6年版)》、《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的意见》、《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行监控,这些法律文件基本得到了执行。
2.财务管理情况
区食药监局《武汉市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及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批次完成率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区食药监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1710批次,实际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1799批次,该指标完成率105.2%,目标值为100.00%,实际完成率高于目标值,区食药监局完成了该项目标任务。
(2)产出时效完成率分析
2018年区食药监局食品药品检测经费项目计划完成1个工作任务,实际完成1个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00%。
2.效果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区食药监局计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率为0,实际完成率在目标值范围内,区食药监局完成了该项目标任务。
(2)受益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满意率完成率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全市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青山区食品安全满意度77.1%,实际食品安全满意率大于目标值,区食药监局完成了该项目标任务。
三、自评结论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区食药监局食品药品检测经费项目目标设定总体科学、明确、可衡量性,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区食药监局较好地完成了食品抽验专项经费项目目标任务,一定程度上预防、减轻了影响食品安全的危险因素,防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了我区食品安全控制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了贡献。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单位支出绩效情况。查找本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举措
部分考核指标未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编制的绩效目标不明确。今后要根据区政府、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业务工作任务、以前年度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更加合理科学确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