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2-07646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
|---|---|---|---|
| 发布机构 | 区城管执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青政办〔2022〕1号 |
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青山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山区bat365官网登录下载_365bet开户娱乐_365bet真人平台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青山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为切实消除我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增强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我区城镇燃气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整治燃气供气设施、企业安全管理、用户用气设施等各类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加快燃气管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燃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天然气“一张网”建设。加快构建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宣教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坚决杜绝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整治燃气设施安全风险
1.全面排查燃气场站、管网设施。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各管道天然气公司在前期对全区老旧燃气管网整治基础上,重点对运行时间20年以上、设计等级低、工艺落后的约152.2公里管网进行全面专业检测评估;督促各液化石油气公司重点自查燃气场站安全运行情况和设备状态,形成隐患整改清单,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开展整改整治。区城管局负责统筹重大隐患立行立改,将燃气管道及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管委会)、辖区各燃气公司)
2.全面排查市政建设占挖工地。区城管局与城建局负责联合检查辖区占挖工地,重点整治第三方施工落实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不够问题,对未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未落实现场监护人员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坚决予以停工整改,杜绝野蛮施工。(牵头单位:区城建局、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管委会))
3.全面排查燃气运输车辆。区城管局和区交通大队负责对无证运输或燃气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不达标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整治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运输、配送车辆无证运输、非法改装、带病运行、不规范停放等各类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管委会))
4.全面排查燃气附属设施,重点整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表检验检测、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隐患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管委会))
(二)严厉整治企业安全管理问题
1.全面检查复核全区燃气经营企业、场站各类资质。区城管局负责对照燃气经营许可条件,核查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制度体系、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和场站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压力容器、充装人员资格等充装许可条件进行全面核查,坚决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充装许可证。(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管委会))
2.全面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尤其是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大力整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现场管理混乱、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缺失或失效、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三违”行为突出等问题。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3条要求严肃处置。(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道(管委会))
(三)严厉整治户内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居民用气安全。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各街道(管委会)及燃气企业重点整治燃气设施损坏、私改私接、不规范安装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燃气企业要及时告知、指导用户进行整改,涉及违法行为严厉处置,必要时可请区公安分局协助燃气公司入户安检。杜绝燃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问题,严肃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入户安检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管委会)、各燃气企业)
2.全面排查餐饮场所用气安全。区商务局负责商业综合体内餐饮用户用气安全检查,协助督促餐饮用户安全自查。各街道(管委会)组织对辖区餐饮用户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餐饮用气场所通风不良、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私接“三通”以及未按照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问题。区城管局负责督促辖区燃气企业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坚决予以停气整顿。(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管委会))
3.全面排查燃气器具生产销售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街道(管委会)负责重点整治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环节问题,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管委会))
(四)严厉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
1.全面整治执法“宽松软”、“花式检查执法”、检查走形式、只检查不处罚等问题,健全全区燃气执法机构、配足管理执法力量,建立严格的执法处罚工作机制,充实专业人员,制定执法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开展非法“黑气点”集中清零行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管委会))
2.健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相关单位需对重资本运作轻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整改、事故多发的燃气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扩张收购、融资贷款,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全面实行行业禁入、职业禁入。(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管委会))
3.建立常态化安全运营与服务检查评估机制。区城管局负责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对燃气企业设施隐患、安全管理、经营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重点企业、重点设施,重点用户每季度全面普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强化执法。(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着力加强燃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抢修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应急预案实战性、针对性,做好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区燃气应急达到预案要管用,队伍全培训,设备都齐全,演练贴实战的目标。(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管委会))
2.建立区、街、社区、部门、企业燃气应急联动机制。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负责按照武汉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细化应急处置中各方责任分工及责任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管委会))
(六)着力加强燃气信息化建设
1.督促燃气企业加快燃气信息化建设。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各燃气企业建立燃气设施数字地图,加装前端检测、监测、感知设备,建设燃气场站电子门禁、一键通话系统,实现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2.配合建立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燃气供应、设施运行情况,实现行政检查、安全执法、隐患整改信息化闭环管理;规范液化气钢瓶全流程扫码、实现气瓶流转可追溯、送气人员可查询、供气服务可评价。(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管委会)、各燃气企业)
(七)着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建设
开展全民安全用气宣传和户内应急处置宣传。各单位负责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畅通市民投诉渠道,提升广大市民安全用气常识、安全应急意识、安全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管委会))
(八)着力强化天然气“一张网”建设
全力配合全市天然气“一张网”建设,整合我区企业资源,配合市级部门形成“X+1+X”供气格局,实现规划建设、接收气源、输配调度、调峰处置、应急抢修、服务标准、信息化管理、供气顺价的“八统一”,提升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召开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年1--3月)。各牵头单位需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每个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要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排查整治,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同步上传全市燃气信息平台,一般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重点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整治攻坚(2022年4--10月)。针对重点问题隐患和重要建设提升任务进行整治攻坚,形成动态隐患问题清单,挂图作战、整体推进。强化各部门统筹协调,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燃气专委会和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负责组织统筹协调专项排查整治提升各项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本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红线,决不能让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决不能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推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企业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自查自改,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加大资金和人员保障。
(二)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顶格处罚。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相关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加强重点督办,对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督导问责,适时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加大执法力度,将严格执法要求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凡在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考核问责,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业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5月17日、8月17日、11月17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每个单位每个季度至少一个)上报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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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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